长兴产业聚智TGM3163计划
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引进集聚我县重点产业、新兴产业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和高端智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现就加强我县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探索实施产业聚智TGM3163计划,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围绕我县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发展要求,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原则,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政府宏观指导和服务保障,构建“政产学研用”人才智力“无缝链接”机制,为推动产业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持续的人才智力支持。
工作目标:TGM3163计划,即今后3年(2015—2017)重点提升、拓展100家以上与我县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对应的目标高校院所及专家教授的联盟、盟友关系,力争引进6000名以上紧缺专业人才,300名以上产业(行业)专家,形成产业人才智力集聚与产业转型升级互促并进的新格局。2015年,力争对接目标高校院所达50家,引进紧缺人才达2000名、专家教授达100名;2016—2017年,对接目标高校院所拓展到100家以上,每年引进紧缺人才2000名以上、专家教授100名以上。
二、工作举措及对接途径
(一)制订人才智力对接指导目录
根据我县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突出对产业具有支撑作用的核心学科,分产业(行业)研究编制优势目标高校院所目录,更加精准地开展人才智力对接活动。(人社局牵头编制总目录,乡镇、街道、园区结合产业实际编制分目录)
(二)构建“处、站、点、库”工作网络
1.创建人才工作联络处。加强与高校院所集中地区人才交流机构的联系,建立紧密协作关系,创设长兴人才工作联络处,“以站带片”辐射联系所在地各目标高校院所,为我县开展人才智力对接活动牵线搭桥。(人社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创建人才工作联络站。加强与目标高校院所就业指导中心、学部院系、科研机构等部门的联系,建立紧密协作关系,创设长兴人才工作联络站,组织企业开展招才引智、紧缺专业大学生实习等活动,进一步深入联结目标专家教授。(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园区共同牵头,各产业企业协同)
3.创建智力对接联络点。以产业(企业)人才智力合作需求为依托,与目标专家教授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创设长兴产业(行业)智力对接联络点,开展实质性智力项目合作工作。(各行业协会、企业主导,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园区协同)
4.创建产业高端智库。通过“处站点联通,政产学研用互动”,循序渐进,巩固深化,逐步“聚点成库”,建立起长兴产业(行业)高端智库,实现优势智力资源的融合共享,为长兴重点产业、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持续的人才智力支持。(人社局牵头,乡镇、街道、园区协同,各行业协会、企业配合)
(三)创设产业引才聚智工作载体
1.实施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储备专项行动。加强重点产业、新兴产业等转型升级重点领域人才需求调查预测,分年度制定紧缺急需人才专业指导目录,实施产业(行业)人才引进储备专项行动,每年10批次以上组团外出开展专题招聘活动,提高引才效率和匹配度。(人社局牵头,乡镇、街道、园区协同)
2.实施“教授博士柔性工作站”聚智行动。3年内创建50家以上企业“教授博士柔性工作站”,完善借才聚智机制,更有效地吸引集聚高端智力,攻关解决产业(行业)关键技术难题,引进转化高新技术成果,培养优秀科技研发人才。(按长政办发〔2014〕107号文件精神抓好落实)
3.实施“1+X”人才培养开发联合行动。开展“1+X”人才培养开发示范基地创建工作,鼓励支持骨干企业与同行业(产业)企业联合行动,加强与高校院所合作,共建人才培养平台、共享人才开发资源、共担人才开发成本、共推人才开发先进经验,示范带动各行业(产业)人才开发水平整体提升,3年内创建示范基地达50家。(人社局牵头,乡镇、街道、园区协同)
三、政策支持和配套措施
(一)政策支持
1.对与我县签订合作协议,设立长兴人才工作联络处,并协助我县实现人才智力对接目标计划的机构(人员),每年按服务项目及效果给予3000—10000元的服务经费补助。
2.对引进储备符合我县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目录的人才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给予人才储备经费补助奖励(按长政发〔2012〕47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3.对企业吸纳符合我县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目录的实习生,实习实践1个月以上并发放实习生活补助、交通补助的,分别按博士、硕士、本科、大专每人每月1200元、900元、600元、300元给予企业补助;对高校院所为我县企业输送符合我县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目录的实习生且实习实践1个月以上,按每输送一名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实习生分别给予高校院所人才交流机构(人员)800元、500元、300元、200元工作经费补助。补助经费从县人才发展资金中列支(企业吸纳实习生、高校输送实习生需报县人社局备案,实习结束经审核通过后兑现补助政策)。
4.对正式设立企业教授博士柔性工作站的企业给予建站补助、教授及其团队交通费补贴、教授及其团队科研成果转化奖励等支持(按长政办发〔2014〕107号文件执行)。
5.企业与目标高校院所开展人才智力对接合作,优先享受我县其他人才科技政策及相关服务。为我县产业(行业)、企业提供智力服务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教授,优选推荐评选“长兴县特聘专家”等荣誉奖项,入选者享受工作津贴等政策支持。
(二)配套措施
1.加强组织协调。成立TGM3163计划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县委人才办、人社局、科技局、财政局、经信委、商务局、农办、科协、工商联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园区)组成,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负责协调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做好本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及日常管理与服务。
2.分解目标任务。TGM3163计划目标任务,纳入乡镇(街道、园区)人才、人社工作考核和规模以上企业人才工作目标考评内容,作为重点工作分解落实,作为探索创新工作进行考评。
3.加大保障力度。TGM3163计划工作经费纳入年度全县人才工作经费预算,各乡镇(街道、园区)要配套投入相关工作经费,全县企业要进一步加大人才智力对接合作经费投入。要加强政企协同,为本计划推进落实提供强有力的资源力量保障。
附:1.《TGM3163计划目标高校院所指导目录》
2.《TGM3163计划目标任务分解表》(2015年)
3.《TGM3163计划重点工作安排》(2015年)